企业超工时如何处罚?

阿书宁阿书宁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们公司因为工期比较紧张,经常要加班,但是没有任何的加班费或者调休制度,加一天班给一天的工资,现在员工有意见了怎么办啊!!

---------- 分割线 ---------- 我很负责任地告诉你,没有加班费或调休的情况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他们一定会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就应该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来发放加班工资,而不能以调休、补休来代替。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4月5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6月20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9月20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柴任远柴任远优质答主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